教学科研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-> 教学科研 -> 正文

长治医学院中医药学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-10-26

长治医学院中医药学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

 

为进一步规范我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落实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文件要求,结合中医药学系学科特点与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总则

1.转专业工作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,由教务部统筹组织,中医药学系具体实施。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负责本系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、资格审核、考核评审及结果报送,确保流程规范、公平公正。  

2.本细则所称“转专业”指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(不含休学、保留学籍、保留入学资格、退役复学等特殊情况)申请转入中医药学系相关专业(中医学专业)的学习管理。  

二、组织领导

系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,组成如下:  

组长:系副主任;  

成员:综合办公室主任、分团委书记、转专业年级辅导员;  

秘书:教学科研科科长;  

职责为制定实施细则,审核学生资格,组织考核,审议拟接收名单并公示,按规定时间向教务部报送结果。  

三、转入基本条件

申请转入中医学专业的学生,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  

1.高考选科须符合中医学专业的高考科目要求,接收专业包括:临床医学、医学影像学、精神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口腔医学、麻醉学;

2.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无违法违纪记录,未受过处分;

3.第一学期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年级前15%;且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全部合格(重修合格视为不及格);

4.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;

5.非特殊招生类型学生。

四、转入名额与班容量

接收转入学生名额为45人减去当前班级实际容量后的剩余名额。  

五、考核方式与内容

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,系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考核,总成绩由三部分构成(总分100分),具体如下:  

六、工作程序

转专业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:  

1. 公布计划:按学校统一安排,在教务部官网及系网站公示接收计划。  

2. 学生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经所在院系审核后,提交至中医药学系教学科研科。  

3. 资格审核:系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并公示。  

4. 组织考核:  

    学业成绩由教学科研科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成绩单折算;综合成绩=学业成绩×40%+笔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30%,由秘书汇总并排序。 

5. 结果公示:拟接收名单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,在系网站公示3天,无异议后报教务部。  

6. 学校审批:最终结果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全校公示5天为准。  

七、其他说明

    1.课程衔接:转入学生必须补修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的必修课程;原专业已修且符合中医学专业对应课程学时学分要求的,经教务部确认后计入档案,不符合的,可记为选修课学分。  

2.学费标准:按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。  

八、附则

1.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适用于2025级及以后本科生;原中医学相关转专业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,以本细则为准。  

2.本细则由中医药学系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及学校其他规定执行。 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长治医学院中医药学系  

2025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