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医药学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
为进一步规范我系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落实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文件要求,结合中医药学系学科特点与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考核小组
本系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:
组 长:系副主任
成 员:综合办公室主任、分团委书记、转专业年级辅导员
秘 书:教学科研科科长
职责为制定实施细则,审核学生资格,组织考核,审议拟接收名单并公示,按规定时间向教务部报送结果。
二、转专业条件
1. 转出本专业条件
符合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规定的在校普通本科学生。
2.转入本专业条件
1.高考选科须符合中医学专业的高考科目要求,接收专业包括:临床医学、医学影像学、精神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口腔医学、麻醉学;
2.思想政治表现良好,无违法违纪记录,未受过处分;
3.第一学期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年级前15%;且第一学年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全部合格(重修合格视为不及格);
4.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;
5.非特殊招生类型学生。
三、考核内容及分值计算标准
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,系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考核,总成绩由三部分构成(总分100分),具体如下:
考核模块 | 权重 | 内容与要求 | 组织形式 |
学业成绩 (基础能力) | 40% | 以第一学期所有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(GPA)为依据折算,重点考察基础知识掌握及持续学习能力(需提供教务系统成绩单)。 | 教学科研科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成绩单计算并折算。 |
笔试 (专业知识) | 30% | 科目:《中医基础理论》; 形式:闭卷考试,由系工作小组统一命题、组织考试及密封阅卷。 | 工作小组委托教研室命题,纪检委员监督考试过程。 |
面试 (综合素养) | 30% | (1) 道德品质:个人修养、社会责任感及价值观; (2) 专业认知与兴趣:对中医药专业的了解程度、兴趣来源及未来职业规划; (3) 综合素质:心理素质、沟通表达、逻辑思维及创新意识; (4) 附加项:中医药相关竞赛获奖、科研实践经历(如参与中医课题、跟师学习等,需提供证明材料)。 | 由系工作小组组织5-7名专家(含中医专业教师、辅导员代表)组成面试组,申请人随机抽题并现场应答,专家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。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,纪检委员参与监督。 |
四、工作程序
转专业工作按以下程序开展:
1. 公布计划:按学校统一安排,在教务部官网及系网站公示接收计划。
2. 学生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《长治医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,经所在院系审核后,提交至中医药学系教学科研科。
3. 资格审核:系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并公示。
4. 组织考核:
学业成绩由教学科研科根据教务部提供的成绩单折算;综合成绩=学业成绩×40%+笔试成绩×30%+面试成绩×30%,由秘书汇总并排序。
5.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= 45 - 当前班级实际容量,转入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6. 结果公示:拟接收名单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,在系网站公示3天,无异议后报教务部。
7. 学校审批:最终结果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全校公示5天为准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课程衔接:转入学生必须补修中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尚未修读的必修课程;原专业已修且符合中医学专业对应课程学时学分要求的,经教务部确认后计入档案,不符合的,可记为选修课学分。
2.学费标准:按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。
六、附则
1.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适用于2025级及以后本科生;原中医学相关转专业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,以本细则为准。
2.本细则由中医药学系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及学校其他规定执行。
中医药学系
2025年11月